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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核准

来源:王帅 发布时间:2022-02-17 阅读:次

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核准

实施主体

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住宅物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星光路10,详细地址:星光路102号楼底楼12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30-6502204;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