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更名 | |
实施主体 | 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拟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更名。 |
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科室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结束办理流程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街道-一段2号,详细地址: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24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0-362967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0-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