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1月31日,欢迎进入泸州市物业服务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端)
  • 首页
  • 公示公告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信用信息
  • 信息查询

宣传贯彻《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倡议书

来源:住建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14 阅读:次

新修订《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实施。为了宣传贯彻《条例》,推动物业管理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是争做学习《条例》的排头兵。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在单位培训《条例》宣传明白人,通过带动引领扩大《条例》学习范围,争做学习《条例》的排头兵。广大市民主动学习《条例》,领会《条例》内容,积极主动参与小区物业管理。

二是争当宣传《条例》的推动者。市级各部门、区县、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协会、物业企业等要积极运用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大力宣传《条例》,争当宣传《条例》的推动者。广大市民群众要争做《条例》宣传员,积极向家人、向身边朋友、向邻里乡亲宣传《条例》、解读《条例》。

  三是争做贯彻落实《条例》的践行者。广大市民要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自觉参与到物业管理各项事务之中,为小区物业管理建言献策,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各物业企业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